WARNING:
JavaScript is turned OFF. None of the links on this concept map will
work until it is reactivated.
If you need help turning JavaScript On, click here.
此概念图以 IHMC CmapTools 创建, 内含信息有关于: 第四篇 魂的生命, 魂與靈分開的實行策 是 (四) 站立在羅馬六章十一節上。 聖徒要小心,不要在尋求靈魂分開的經歷時,又陷入罪惡。靈魂分開 的根據,乃是在於已經向罪死的態度。所以聖徒應當天天取羅馬六章 十一節的態度,以為自己真是『向罪死了。』並且在意志裏,專一的 持『不容罪在心上作王』的態度。(12。)這樣纔能彀有機會,叫魂 的生命不再藉著肉身犯罪。, 靈修指微 第四篇 魂的生命 包括 來到十字架, 來到十字架 是 主耶穌對於我們魂的生命,是要我們嫌恨的。我們應當恨惡我們自己 的生命,不讓我們自己生命,對於人世的愛情,有自由活動的機會。 我們原是愛我們所愛的,但主要我們背負十字架,恨惡我們所愛的。 主的要求,和我們本來的意思,是完全相反的。本來愛的,現在要 恨;不只恨所愛的,並且恨那施愛的機關,就是我們魂的生命,這真 是一個十字架。我們若真如此的背負十字架,就叫我們大祭司有機 會,將我們的魂和靈,對於愛情的這一件事上,完全分開,以致凡屬 於魂的,不至再支配或影響靈,叫我們能彀在靈中愛人,像主耶穌在 世時,如何對待祂的家人一樣。, 來到十字架 是 我們的主在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又有類似的話。但是那裏 所指著而說的,是世界的事物。『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 存魂生命的,必喪掉牠;凡喪掉魂生命的,主必救活牠。』(原 文。)主在這裏,又是說到魂的生命應當喪掉。但是,在這裏主所說 的,是特別注重到聖徒難捨財物的心。主告訴我們,應當記念羅得的 妻子,因為她在危險的時候,竟然記念她的財物。她並非回頭轉向所 多瑪而行,也並沒有退步一寸,她所作的只是回頭一顧而已。但是, 這回頭一顧所啟示的,是何等的多呢,這回頭一顧,說出她心中一個 很長的故事。, 來到十字架 是 主在這裏,就將祂十字架的功課,說明得很清楚。祂以為祂自己像一 粒的麥子,若不落在地裏死了,無論如何,終是一粒。祂若真釘在十 字架死了,祂就要賜生命給許多的人。主耶穌在此說出一切結果的條 件,就是祂不死,就不結果子。除死以外,祂並沒有其他結果子的法 子。, 前言 是 但是,除了魂的智力、愛情、意志、刺激等之外,尚有魂的生命在。 這生命就是人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聖經裏頭多把魂字與生命 同用,也多把魂字譯作生命;例如: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的『生 命,』和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的『性命,』在原文都是魂字。這是因 為在原文裏,魂字與魂的生命是沒有分別的。所以,魂裏面所包含的 各要素,就也是魂生命裏所包含的要素。這魂的生命,就是包含有智 力、愛情、刺激等人的天然生命。, 來到十字架 是 如果我們真藉著十字架將魂生命交在死地,則我們的大祭司要用神的 道,將我們靈和魂分開。躺臥在祭壇上,乃是我們所應當作的。但 是,用利刀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乃是我們的大祭司所當作的。如果 我們曾真正的將我們自己交在十字架上,則我們的大祭司必定履行祂 的職分,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這是祂的工作,所以用不著我們的擔 心。祂看見我們履行了叫祂作工的條件,祂就必在頂合宜的時候,將 我們的靈和魂分開。我們現在要看,我們來到十字架,讓主耶穌用神 的道,將我們的魂與靈分開的實行策。, 靈修指微 第四篇 魂的生命 包括 魂與肉身的相合, 靈魂攙雜之信徒的特徵 是 魂所包括的,雖然不少;然而,一個屬魂的信徒多被他的心思,和情 感二要素所支配。意志也有一部分的支配,但是,究不如心思和情感 之多,因為不知道如何管治魂,所以心思和情感,纔有作工的可能。 在這一步的信徒,多是受他心思支配的人。他們愛知識,愛尋找真 理,非到十分(在心思裏)明白不可。他們喜悅有耐人尋味的思想, 他們多要知道,因為他們以為他們所知道的,就是他們所得著的。他 們也受情感的支配,他們尋求感覺上的主的同在,感覺上的快樂,他 們若覺得有熱火在他心頭焚燒的時候,他們就一走百里,在靈道上兼 程而進。(這自然是指著外表說的。)他們若不這樣的覺得,或者覺 得鬱悶,就匍匐不前。他們所要的,就是美好的感覺;他們心頭感覺 的美壞,定規他們外面『靈性』的高低。他們也受意志的支配,他們 沒有得著聖靈的能力,來應驗腓立比二章十三節的應許於他們身上。 他們以為立志就是一切事工的始終,他們多是立志向,定規則,訂章 程;但是,除了受束縛以外,對於靈命的真長進,卻沒有甚麼幫助。, 完全屬魂的人 是 猶大也是這樣見證,他說,『引人結黨,屬乎血氣(原文作魂)。』 (19。)猶大這話是指著未重生的人說的。然而,屬魂的人,引人結 黨的事實,在信徒中間亦未嘗無。屬魂信徒的特徵,就是他常是結黨 和分爭的創造者。我們並非謂人的信仰都當相同,不過,屬靈和屬魂 信徒的分別就是:前者雖有與人不同之處,然絕不以此與神其他兒女 分開,而後者則偶有小不如意即自別而拒人。, 完全屬魂的人 是 雅各三章十五節也說到一種屬魂的智慧。『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 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原文作魂)的,屬鬼魔的。』這一種屬 魂的智慧,是從屬魂的信徒發出的。這種屬魂的智慧是用魂裏的智力 以尋求、講解神的真理。當信徒得著重生之後,他在他的新知識裏, 就看出他自己對於神的話(聖經)是非常愚昧的。但是,他多不能忍 耐,等神賜『啟示的靈』給他,引導進入一切的真理;信徒此時多是 為著他自己的愚昧急切,就用他自己的腦力,勤勉領略神的教訓。這 種行為就是多年信主的仍未能免。這一種的智慧是屬魂的,因為牠是 用魂力得來的。這屬魂智慧的功用,多是作批評人、論斷人的根據, 所以,使徒說,屬魂的智慧,叫人心裏『懷著苦毒的嫉妒和分爭,』 (14,)而屬靈的智慧則反是;『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 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 (17。)聖靈在靈中所賜給我們的智慧,其動機是清潔的,並無不正 的存心;其實踐是和平的,並無分爭的事情;這種智慧的性質是溫 良、柔順、憐憫的。牠的內容,不偏不假;牠的結局,多結善果。這 與屬魂的是何等的不同!然而,許多宗派的爭論,門戶的分別,卻是 用著『為真理作見證』的名號!屬魂的基督徒常張大其異點,而造成 分離之局,以致神的教會四分五裂而不止。, 來到十字架 是 但我們的目的,並不止於研究主耶穌自己怎樣,我們所特別注重的, 就是這個與我們魂的生命有甚麼關係。在第二十四節裏所說的麥子, 主耶穌是指祂自己說的。但是到了第二十五節,祂就以為祂這樣的 死,和祂這樣的結果,並不只祂自己應當如此而已,祂以為凡為祂門 徒的,都當按著祂的腳蹤而行。祂說出麥子對於基督徒的意義是甚 麼。祂以為這乃是他們魂生命的代表。麥子如何不死就不能結果,照 樣,魂的生命若不死也不能結果。主耶穌在此所注重的,就是作工結 果的問題。雖然信徒們的魂生命是最有能力的,但是,這個能力不能 作出結果的工。一切的天才、恩賜、知識、智慧,一切魂生命發出的 能力,都不能使信徒結出許多的子粒。主耶穌如何應當死,纔能結 果;照樣,信徒也應當死,纔能結果。主耶穌以為魂生命的能力雖 好,但是,對於神結果的工作,乃是沒有幫助的。, 來到十字架 是 當魂生命真達到喪掉的地位,世上的事物,真沒有一件能叫聖徒的心 再受其感動。魂的生命原是屬世的,所以牠捨不得世界的事物。惟有 當聖徒真願意將魂生命死在死地時,他纔能彀毫不動心的遵行主耶穌 山上的教訓。雖然我們在山上的教訓裏,沒有看見主耶穌明題到十字 架的功用;但是,我們知道聖徒如非真有與主同死的經歷─不只向罪 死,並且是將魂的生命交於死地的─就不能不用心機而遵守主山上的 教訓。因為如果十字架沒有在聖徒魂的生命裏,作了深工夫,則雖然 可以在外面按著山上的教訓而行,但他在心裏與外面並不一致。一個 失喪魂生命的聖徒,就能自然而然的,毫無造作的,將外面的衣服脫 給人─就在人要求他裏面的衣服時。一個將魂交與死的聖徒,就是一 個與世上事物割斷的聖徒。, 來到十字架 是 主耶穌這樣的呼召就是要我們除去我們天然愛人的心,所以他在馬太 十章三十七節就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 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在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就 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 妹、和自己魂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 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原文。)主耶穌所說『恨』的意思, 就是說到信徒,對於自己魂的生命所發出的愛心,所應當持的態度; 實在說來,就是說信徒愛他的家中人,愛他的親友,愛他的情人。不 應當因著他們是我們所愛的,所以我們纔愛:因為他們是我的情人, 所以我愛他們;因為他們是我的父母、兄弟,所以我愛他們;因為他 是我的妻子、兒女,所以我愛他們者,都是不可以的。這一種天然的 愛心,是從魂的生命出來的。主耶穌要除去我們所有對人的直接愛 心。主的目的並非叫我們不愛人;祂的目的,乃是要我們不用我們自 己的愛而愛人,乃是要用祂的愛。這到底怎麼說呢?意思就是:我們 愛人,應當不是因為他是我們所愛的人,對於我們有甚麼關係。不能 因為那個人是我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所以我便愛他 們。這樣天然的愛應當停止。現在我們再愛這些人,乃是因為我們在 主裏面有新的關係。我們愛他們,是因為主纔愛他們。並不是因著愛 他們,纔愛他們。我們應當為著主的緣故,從主手裏接受祂的愛心, 以愛人。總而言之,主對於這件事的教訓,就是我們愛人的心,應當 由著主支配。主若叫我們愛,雖然是我們的仇敵,我們也應當愛。主 若沒有叫我們愛,雖然他就是我們家裏至親的人,我們也不愛。, 來到十字架 是 我們已經說過,魂的生命裏包含有愛情、感覺、心思、意志等等。主 耶穌在此所說的魂生命,自然是包括這一切。但是主耶穌在這裏好像 是特別注重愛情這一部分的。因為就是在前幾節裏,主耶穌說到仇敵 就是家裏的人;並說到兒子怎樣要因著主的緣故,與父親生疏,女兒 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因為神的旨意,與家裏人的意思不同 的緣故,就不能不為著主的緣故,與最親愛的人生疏了。這是一個十 字架。這是一個釘十字架。照著我們魂的生命來說,我們是愛我們所 愛的人的,我們喜歡聽從他們,願意順著他們的意思而行。當我們所 愛的人,心裏歡樂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跟著他們一同歡樂麼?但 是,主耶穌在這裏呼召我們,不要因著愛人的緣故,以致悖逆了主。 當神的旨意,與人的意思衝突時,雖然那個人是我們所最愛的,也是 最愛我們的,平日若叫他們傷心,我們原是最難過,最不願意的;但 因著主的緣故,我們應當背起十字架來,將我們的愛情釘死。我們不 要忘記:背十字架的意思,不只是受苦而已,乃是要前行到釘死的地 方。背十字架的目的,最終結局,就是釘死。, 魂與肉身的相合 是 未再說下文之先,我們應當先明白,魂與肉身的關係。在聖經裏,肉 身就是我們罪的性情,(註:這是只按肉身的情慾而言,)魂就是我 們的生命。當我們說到我們的新生命,和新性情時,我們好像看生命 和性情是同樣的,但是,嚴格說來,生命和性情是有分別的─好像生 命,是較大的,性情是較小的。每一種生命,都有那一種生命的性 情。性情就是生命的自然原則,就是生命的傾向和愛好。當我們還作 罪人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就是魂,我們的性情就是肉身。我們藉著魂 而生活,至於生活的傾向和愛好,乃是照著肉身隨著牠而行事為人。 更說明白一點,定規要如何行事為人乃是肉身;出能力去順著這個定 規行事人者乃是魂。肉身─罪性出主意;魂─生命出能力。肉身評 議;魂執行。這是每一個未信者的光景。, 靈魂的分開 是 就是在這個時候,希伯來四章十二節的教訓,是非常要緊的。因為就 是在那個地方,聖靈指教我們,如何在經驗裏,將靈魂分開。靈魂分 開並不只是個道理,乃是在生命上,信徒所必有、所能有的一個經 歷。在希伯來四章裏,聖靈告訴我們,以主耶穌為大祭司的職分,更 說明大祭司對於信徒的關係如何。第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 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 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第十三節就連著說, 『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聖靈 在這裏的意思,就是說到主耶穌對於信徒的靈與魂,如何履行祂大祭 司的工作。這裏聖靈是將信徒比作一個祭壇上的犧牲。在舊約的時 候,人民獻祭,就將犧牲綁在祭壇上,然後祭司來,用利刀將犧牲殺 死,並用這刀將犧牲剖開為兩半,以致骨節與骨髓,都被刺入剖開。 凡裏面所隱存的,本來為人所看不見,不能知道的,都赤露敞開,無 所隱藏。剖開之後,祭司纔將犧牲用火焚燒,獻祭與神。聖靈就是用 這個圖像,來表明主耶穌對於基督徒的工作,並基督徒在主裏所得的 經歷。從前的犧牲如何被祭司用刀剖開,以致其骨髓與骨節都敞露無 遺,截然分為兩半;現今的信徒,也如何被他們的大祭司主耶穌,用 神的道,(或譯作話,)將他們的魂與靈分開,以致魂不再影響靈, 靈也不再受魂的支配,以致各歸各所,以致能明辨何者是出於魂,何 者是出於靈,無絲毫之混亂與攙雜。, 來到十字架 是 我們已經看見過,主如何呼我們來到十字架,來將魂生命交於死地。 我們若不是這樣的把自己安放在祭壇上,則我們的大祭司,沒有法子 運用祂的利刀,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我們應當願意讓十字架作工, 我們纔能彀得著我們的大祭司,來為我們作工。我們應當效法我們的 主耶穌:當祂死的時候,祂是將『魂的生命傾倒出來,以致於死,』 (賽五三12,原文,)卻將祂的靈交於神。(路二三46,原文。)祂 從前所作的,是我們現在所應當作的。魂的生命除非死不可以。我們 若真將魂生命傾倒以至於死,而又把我們的靈交與神,則不久的時 候,我們就要看見神叫我們復活,在復活的榮耀裏,有完全屬靈的生 命。, 來到十字架 是 主耶穌在馬太十六章二十四到二十六節,又說到魂的生命,與十字架 的關係:『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 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生命的,必喪掉牠,凡為 我喪掉魂的生命者,必得著牠。』(原文。)在這幾節的聖經裏,我 們的主又呼召祂的聖徒來到十字架底下,將魂的生命交與牠,好叫他 們喪掉魂的生命。在表面上看起來,這裏所說的,正和纔在馬太第十 章所說的是一樣的。但是馬太十章所注重魂生命的部分,乃是愛情; 這裏十六章所注重魂生命的部分,乃是人的『私我。』我們若讀上 文,就知道主耶穌在這個時候,告訴門徒以祂將來在十字架上所要受 的苦;彼得因為愛主心切的緣故,就對主說,『主阿,可憐你的自 己!』(22,舊譯本)他體貼人的意思,捨不得看見他的先生,在肉 體上受十字架的痛苦。他不明白,人應當如何體貼神的意思;並且, 就是受十字架的死,也是應當體貼的。他不知道,愛神旨意的心,是 應當遠超過愛自己的心。他的意思以為:主,你如此到十字架去受 死,你雖然遵行了神的旨意,你雖然成功了神的目的,你雖然按著神 的計畫而行,但是,其如你自己何?你獨不念到你自己,因為要遵行 神的旨意所要受的苦麼?主阿,你可憐你自己罷!, 屬魂的基督徒 是 這魂生命裏所包含的,就是心思、愛情、刺激、意志等。這些機關 (指心思等)乃是天然人類所共有的。所以,倚賴魂的生命去執行靈 的主張,乃是藉著自然(屬世)的能力,去成就超凡(屬神)的良 善。明言之,即藉著己的能力去供應神的要求。信徒此時雖已勝罪 (消極),然對行義(積極),好像尚是幼稚;所以,此時的危險, 就是不知啟發他裏面所已有之靈的生命,(就是神所賜的,)而用這 靈生命的能力去執行新性情所有的主使。其實,此時靈命初生未久, 尚未至長成時期,叫牠去發表所有神性情的美德,實有未能者;所以 信徒就用著自己天然屬魂的能力,去履行神對祂兒女們所要求的條 件。這樣的行事和工作,乃是將屬神的和屬人的調和起來─天上的欲 望,藉著地上的能力發表出來!信徒此時的行事為人既是如此,所 以,仍未能屬靈─乃是屬魂的。